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虞宅乡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虞宅乡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虞宅乡人民政府制发的公文类信息(保密规定要求保密的除外),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乡政府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公文。主要内容:乡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及实施;关系民生的政策措施;公共事件应急;执法监督检查等。具体参照《mobile48365-365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主要通过纸质文件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另以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虞宅乡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地点设在虞宅乡365办事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579-84351365。
传真号码:0579-84350821。
邮政编码:322217。
三、监督和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举报受理由乡监察室负责,联系电话:0579-8435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