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农〔2017〕173号

浦江县农业局
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发办(农办),局属相关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以下简称“两项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农业厅浙农质发[2017]42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做好“两节”以及重大活动期间“两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农产品购销及农业生产活动频繁,是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各乡镇(街道)、局属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和责任感,抓好“两节”期间农业“两项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研究部署,消除监管盲区,堵住管理漏洞,落实安全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努力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密排查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局属相关单位要总结应用党的十九大及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两项安全”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辖区、业务实际,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组织开展一次节前“两项安全”工作大检查。以高毒高风险农药、“瘦肉精”等为检查重点,以草莓、叶菜等时令果蔬和畜禽产品为主要对象,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加强农药残留监测,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农业生产、休闲观光农业涉及的设施设备、人员防护以及沼气安全作业、农药安全生产、高毒农药管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积极配合安监、消防等主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安保等工作,指导督促相关主体按照安监、消防等部门的规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等安全措施。
三、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结合《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试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大对“两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乡镇(街道)官方微博、流动宣传车、农村广播、党员联系户制度、农民信箱等各类宣传平台,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温馨提醒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社区、厂区、校区、集市、农村、田间地头,向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两项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两项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肃值守纪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严格按规定执行“双节”期间“两项安全”工作值班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一旦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快速反应,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严防事态扩大蔓延。
请各乡镇(街道)、局属相关单位将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于2018年3月5日前报送农业局质监科,联系人严宏星,电话:84208119,13806771986(631986)。
浙江县农业局
2017年12月27日
抄送:市农业局,县府办、县食安委、县安委办 。
浦江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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