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JD01-2017-0022
浦政办发〔2017〕200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mobile48365-365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推进开发区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创新开发区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设立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县委、县政府对浦江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决议。
(二)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拟定开发区中长期开发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内有关财政、规费收入的政策调研、收缴和管理;负责开发区资金筹措调度;负责区内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为区内企业提供财政政策咨询服务。
(四)负责开发区县级审批权限项目的立项报批;负责区内经济运行、工业统计、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 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五)负责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上市培育、产业基金组建、运作和管理。
(六)组织实施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等工作。
(七)组织开发区高新技术项目的审核、申报。
(八)组织开发区进出口事务、涉外事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九)负责开发区党建、组织人事、群团、普法、综治、信访等工作;管理区内文化、教育、科技、卫生、计生、体育等公共事业。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开发区管委会设8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
负责开发区日常事务,机关行政管理和会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开发区重要事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与服务,负责单位内外及上下联系与协调;负责开发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干部考察考核工作;负责拟定开发区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和审核文字材料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两新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办县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党务政务、文秘文印、公文、报刊收发、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信息及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政务督查、专项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工作;负责管理设在开发区内的派驻机构及派驻人员。
(二)社会事务局(挂信访办牌子)
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发区各项政策、制度的法制审查工作;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协调处理企业和务工人员信访事项;负责开发区统战、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管理开发区内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企业行业协会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挂统计中心牌子)
负责开发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工作;负责开发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做好开发区经济发展数据的收集、分析监测等统计工作;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事项和企业生产经营问题,负责省级开发区的考核、对接等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主导产业培育的研究、规划和推进工作,引导开发区企业科技创新、节能降耗、循环经济、节约集约用地等工作;负责开发区龙头企业培育,负责开发区工业投资项目的决策咨询、综合验收、服务管理等工作。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做好劳动保障监察,负责劳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区内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保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和上报工作;负责开发区网络经济、两化融合、电子商务发展产业政策及相关政策兑现及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网络经济、两化融合、电子商务各项指标考核工作。
(四)安全监管局
负责督促开发区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监督开发区企业安全培训、安全资格考核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掌握了解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等相关信息;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上报工作。
(五)招商局
负责招商引资的策划、宣传、组织、推介、项目洽谈和签约;负责招商项目的跟踪和招商引资落地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为各类投资提供系统服务;负责招商引资考核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数据报送,参与组织和实施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兑现、核查及落实;负责高端人才、资源、研发机构等的推介、引进、服务等工作。
(六)金融协作办
负责开发区龙头企业培育,协调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负责拟上市公司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指导和推进企业资产重组、并购等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各类金融机构,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环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企业金融风险;指导产业基金组建、运作和管理。指导国有公司市场化运作,不良资产处置、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等工作。
(七)国土资源局
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开发区范围内企业退二进三、土地资源流转、国有土地和低小散企业收储的规划、政策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制订土地征迁工作计划、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配合相关乡镇(街道)做好征地拆迁政策处理;负责核实征地拆迁数量和费用,掌握征迁工作进度及跟踪服务工作。
(八)规划建设局
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建筑施工、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及基建工程报批、招投标、施工、监督和验收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
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1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中层领导职数16名。机构编制与领导职数具体配置见附表。
四、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浦政办发〔2017〕200号文件附表
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构编制
与领导职数配置表
领导职位、内设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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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领导
职数
|
中层领导职数
|
备注
|
领导职位
|
主任
|
1
|
1
|
|
|
副主任
|
4
|
4
|
|
|
内设机构
|
党政办
|
7
|
|
1正2副
|
|
社会事务局(信访办)
|
4
|
|
1正1副
|
|
经济发展局(统计中心)
|
7
|
|
1正2副
|
|
安全监管局
|
4
|
|
1正1副
|
|
招商局
|
2
|
|
1正
|
|
金融协作办
|
1
|
|
1正
|
|
国土资源局
|
4
|
|
1正1副
|
|
规划建设局
|
4
|
|
1正1副
|
|
合 计
|
38
|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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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乡镇街道兼职领导不占开发区领导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