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mobile48365-365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就业的意见》(浦政发〔2016〕14号)、《浦江县进一步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及农村旅游经济补贴申报工作的实施办法》(浦人社〔2016〕127号), 经审定,浦南街道石埠头电子商务专业村电商集中使用建筑面积46534㎡,入驻电商数143家,入驻电商使用面积数40141㎡。制度建设规范,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浦江县进一步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及农村旅游经济补贴申报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电子商务专业村(一万平方米以上)补助要求,拟对该电子商务专业村发放补助伍拾万元整(¥:500000)。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对该电子商务专业村补助如有异议,可向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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